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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8章 存疑有利被告

传的,里面还有字,让她摘下来还给他。
    第三份笔录记载:两名男子用力压其腹部,并用砖头砸其前额,额头被砸青一块,其头部、腰部、盆腔均受伤。
    我们翻阅了在案证据,被害人胡海丹的陈述不仅没有得到其他证据的印证,还与其提交的证据有诸多矛盾的地方。具体体现在:
    一、胡海丹称案发当时其腰部受伤,但根据其提交的病历记录,其当天去医院看病主诉腰部酸痛一月有余并加剧两天,医生诊断结果是腰部酸痛、劳累加剧,是因腰肌劳损导致,故该病历记录不能证明其腰部系因本案受伤。
    二、证人农银花称其和胡海丹一起向公安机关报案,其看见胡海丹额头受伤,胡海丹本人亦称额头当时有瘀青。
    但是没有证据证实该二人报案时,向公安机关告知额头受伤。胡海丹于案发当日下午到医院看病的病历亦未记录该情况,也没有其他证据证实胡海丹额头受伤。
    三、虽然证人农银花称胡海丹被抢劫,且额头、腰部受伤,但该证人当时并不在案发现场,也没有目击案发过程,其证言均来源于胡海丹,且均系在审查起诉阶段由胡海丹的诉讼代理人制作的证言笔录。”杜庸解释道。
    “哦!这么看来被害人的陈述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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