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2章:“巫女”&“东洋岛国修真界”
尚有“男姑”不成?如果一定要称其为“姑”,那就应该有个统一套路或叫法,比如:“女道士”称为“道姑”,“打卦女”称“卦姑”,“女比丘”当称为“佛姑”,“巫女”则也可被称为“巫姑”?
同时,“耶稣教”的“女修士”也应该被近代中国人称为“耶姑”,否则,这种称呼就显得有厚薄彼之嫌了。
“尼姑”即“佛教”中“出家修行”的“女教徒”。“尼姑”(Buddhist
u
)即佛教中的称谓,是“比丘尼”的俗称,而且此女子“出家后”必须是受过“具足戒”者。而“比丘尼”为梵文Bhikssu
i的音译,亦译作“比呼尼”等。
“比丘尼”的意译为“乞士女”、“除女”或“薰女”,亦称为“沙门尼”,或简称“尼”,在“东洋岛国修真界”中也与“巫女”一样,有着特殊的影响力,因为佛教在唐朝时传入日本后就发展迅速,其中以“密宗”影响力最大。
在古代日本,信奉佛教“密宗”的僧侣們可以像世俗之人般结婚生子,这就像“巫女”们也可公开崇拜男性生殖器那般显得诡异!因此,在“东洋岛国修真界”中,“尼姑”和“巫女”的社會地位有些不伦不類——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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