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2章:“巫女”&“东洋岛国修真界”
审神”与后世“巫女之问口”等等,皆可是为效用堪比倭国最古老之“神降咒歌”,故“将托宣”以韵文之“律语”表现。
此外,“预言”也是“巫女”之重要职务。从狭义上来说,“巫女”所施展的“预言”为“藉神凭预言”,即民间的请鬼神上身说事。但从广义上来说,“巫女”们所施展的“预言”之术则包括了见闻他人歌谣、行动以预言。例如“崇神纪”中的“百袭姬命”之“御事迹”。其实,这也可以对应《旁门左道七十二术》之“萌头”法术效果。
纪贯之虽断言和歌在天始於下照姬。此下照姬是为巫女。我国文学以巫女为始祖。神歌为古歌谣体,其例证多在。古叙事诗唯一人称之由,乃因其为神之托宣。爱奴之话语与琉球之神歌亦是如此。
“巫女”即“舞踊者”,就如同“俳优”始於“钿女命”。在古代倭国,“俳优”於“神事”上之意义是把它作为木偶来给“巫女”使用。见於“肥前风土记”之人形,密於“巫女外法箱”之人形,可作为黥面纹身施术者之“巫女”。
这些就是藉由神名所行之“民俗”,也就是“巫女”们会借用“神灵”的名义来使自己的言行举止影响世俗世界。这就导致了在世俗的“物质文化”需要上,会产生新的“巫女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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