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2章:“巫女”&“东洋岛国修真界”
/佛,故“於成”即为“神”。针对“天照神之民俗”——“巫女教”或“扶桑神道教”之研究,可参考琉球九高岛之“祝女(のろ)神”与其生活。经折口信夫之记事,可再次吟谓其为“卑弥呼”。
由于历史滚滚向前发展,在物欲横流的世界里出现了“众神”之提升与“巫女”之退化。因此,“巫女”变得仅在“神托”之时才为“神”。换句话说,随着近代科学文化知识和“无神论”普及,“巫女”的诅咒时灵时不灵。
“信则有,不信则无”,导致“巫女”们的工作慢慢地被局限于“墓前祭”与“巫祝”,即特殊场合“跳大神”。
称“巫祝”为“祝”(ハフリ)之原义,比如“屠尸”为“巫女”之职,“祝”即是“屠”。倭国内地之“肢解分葬”实例,与爱奴族之“燃剖”(ウフイ),可以解释“藉梦所知”之“灵魂”所在,在人死后依然附着于身體残躯也。
“瓢型坟”由来,自俗信将“瓢”视为“魂之容器”,后来发展为“灵魂神”之“巫女”。例如有“巫女家族”曾七世与“生神之事”,即行於“土佐之楯”(タテ)喰“神事”。当然了,倭国“巫女”有“纹章”起源与“爱奴”之“神标”。
这种所谓的“神标”,是“巫女”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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