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知己之弊而练兵
“十团营”,三年复置,且增为“十二团营”,其名为“奋”、“耀”、“练”、“显”四“武营”,“敢”、“果”、“效”、“鼓”四“勇营”,“立”、“伸”、“扬”、“振”四“威营”。十二团营由十二侯分掌,佐以都指挥,监以内臣。各团营又分五军、三千、神机三营。时人称为"选锋"。
正德初,因“十二团营”仅选出六万零五百锐卒人数不够。于是,朝廷调边军数万人入卫京师,名之"外四家",又立东、西两“官厅”,“东官厅”操练正德初所选“官军”,“西官厅”选团营及勇士、四卫军进行操练。
从此,“两官厅”则被称为"选锋",而“十二团营”被称为"老家"。到了嘉靖二十九年(西元1550年),朝廷因财政拮据而罢“团营”和两“官厅”,恢复永乐时的“三大营”旧制。
但不同的是,朝廷将“三千营”改名为“神枢营”,其“三营”、司哨、掖、等名及诸“内臣”俱裁革,而以大将一员统帅,称“总督京营戎政”,以文臣一员辅佐,称“协理京营戎政”。其下设“副参”等官。
凡“团营”两官厅之兵,悉归“五军营”,而宝纛、令旗等项则仍隶“神枢营”。到了明朝后期,“三大营”增设“监视内臣”,营务尽领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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