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7章 啥?还要加刑!
二日后,方轶给之前负责邹光案件的检察员打去电话询问抗诉的情况,因为之前双方沟通的很顺畅,对方没有遮遮掩掩,告诉他市检察院也觉得这个案子判的有问题,不仅罪名有误,而且量刑也偏轻,有可能市检察院会变更抗诉意见。
方轶听完心中一沉,看来二审要好好准备下。
因为案情比较简单,检察院的抗诉和被告人的上诉,焦点都集中在罪名和量刑上,双方对案件事实没有争议,因此,中院很快便安排了开庭。
开庭当日,邹达良也来了,他坐在旁听席上,心中如长了草一般,等待着最终的判决。
……
“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在辩论前,法庭提请控、辩双方注意,辩论应主要围绕确定罪名、量刑及其他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辩论。
先请检察员发言。”审判长道。
既有抗诉又有上诉案件,应先由检察员发言,然后是上诉人、辩护人发言。
“审判长、审判员:我们认为,原判定性错误,量刑不当。理由如下:
本案中,被告人邹光以虚构事实的方式取得被害人信任,被害人自愿交出手机并在原地等候,被告人系在被害人同意下公然离开现场,被害人已经交付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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