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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3、434章(合并章)赵云妨害作证案庭审

强制执行案卷,要不就是公安机关提供的被告人供述,而且魏三儿(魏大友)的口供和赵云的大差不大,相互印证,他不认都不行。
    方轶也觉得这些证据没有什么可说的,所以对本案的证据都认可。
    “本案事实已经调查清楚,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主要围绕未被法庭认证的争议事实和根据事实应该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辩论。
    先由公诉人发言。”审判长道。
    “审判长,审判员:我们认为,赵云指使魏大友作伪证,虚构借款债务,并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致使法院做出错误裁决,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三百零七条,构成妨害作证罪,并属于“情节严重”,我们建议对被告人赵云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完毕。”中年女检察员道。
    “被告人自行辩护。”审判长道。
    “我对公诉人的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都认可,但是我的本意只是想拿回魏大友欠的钱,并没有损害魏大友的权益,也没有损害其他合法债权人权益的想法。我认罪认罚,请法院依法从轻对我进行处罚。”赵云道。
    “被告人赵云的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审判长道。
    “审判长、审判员: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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