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193章(大章) 春风吹战鼓擂,这个时代谁怕谁呀!
主要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予以撤销正确适当,应予维持。
二、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成立。
我们都知道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方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而‘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法律的内在要求,也是对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
它既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任何超越法律规范的个人和组织;又要求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要严格、严肃执法……,而不是滥用国家赋予的执法权力,把权力关进笼子才是行政诉讼法制定的初衷。
公安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承担着打击违法犯罪的重要职责,更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而上诉人对于本案行政处罚行为涉及的两份严重违法的证据,不仅熟视无睹,还大言不惭的认为提供的笔录和尿检报告具备证据的真实性。
被上诉人不理解的是到底谁在违法?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被上诉人违法,上诉人就可以随意对被上诉人进行行政处罚,限制其人身自由;事实上,被上诉人的合法权利已经被严重侵犯。
现在我们回过头来再看本案,上诉人提供的行政处罚依据,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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