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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九章 路漫漫其修远兮

为何二世而亡,就是法家之法是彻底取代了法制之法,秦朝的每一条法律,都是在捍卫君主的利益,没有个人的正当权益,从而违背了所有人的共识,成为无法之国。
    所以秦朝只是看上去团结,但其实君民早已经离心离德,必然会快速灭亡的。那么。儒家之法有没有取代法制之法?”
    “.!”
    学生们沉默以对。
    “有没有?”
    张斐又再问道。
    富弼突然答道:“没有!”
    张斐立刻问道:“为何?”
    富弼回答道:“因为大多数儒家之法都不是法令,而是礼。”
    “正确。”
    张斐点了下头,想不到这老头思维比年轻人还敏捷一些,又看向那群不争气的学生,道:“你们一定要记住一点,法家之法是完全取代了法制之法,因为法家之法中每一条法令都是具有强制性,强迫性,这恰恰又是法制之法的特点,故此二者关系是取代。
    而儒家之法在大多数时候,是教化,而不具有强迫性的,世上许多道德败坏之人,虽然受到排挤和鄙视,但不会受到刑罚的惩罚。法制之法还是在发挥着一些作用,维护着个人正当权益。
    二者相比,显然是儒家之法要更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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