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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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清晨头版头条,早见美惠卧轨身亡。
后续调查发现其自杀前夜留下一封遗书,一共三页,被烧得只剩第一页的遗书二字和一句话。
“将我所写尽数送予富酬。”
原告当事人已故,案件就此不了了之,没人输,也没人赢。
接着美惠的书火了。
媒体报道了她的死讯和悲惨的一生经历,以及她生命尽头卷入官司的遗作,也是唯一作品,几夜间这本书销售万册,各书厂一再加版,上架便售罄,文学评论界从虚空中涌现出一大堆拥簇者赞颂这部作品,早见美惠几乎一夜之间成了可能即将问鼎世界文坛的女作家,来日不可限量,必能荣获国际大文学奖——如果不是死了。
文学界和国民陷入另一场狂欢,相关出版商赚的盆满钵满,然而毕竟当年签出版合同时没人想从这个毫无价值的人和这本毫无前途的书上争什么分成或利益,因此时至今日,当之无愧的最大受益人其实是著作权受让人,现版权所有者,富酬。
会议室里,富酬桌前放着一个近满烟灰缸和一沓刚签完的合同文件,听乙方的出版商和要改编权的制作人在那套近乎扯闲话。
“我觉得她是个聪明人,死的时机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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