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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七章:修改秦律

法吏,这样一来,就更是没有利益冲突了。
    再加上此条律法确实对国有益,又得大王支持,故而朝堂上一片附和之声。
    除了朝堂上的公卿外,这一次的律法修订还考虑到会触动原本的令、史子弟的利益和特权,故而在具体的实施上又有一些更严密的规定。
    比如学室子弟的招收并非无限制,而是根据所需官吏的数量加以名额上的限制。
    原本的令、史子弟拥有优先权,在招收完他们之后,才会根据爵位高低,开始吸纳有爵者的子弟入学室。
    且通过主爵中尉和廷尉、邦尉府等机构的商议,将可以享受此等权益的爵位定在第三级簪袅及以上。
    一来是这个爵位可以靠着沙场砍人头获得,拥有这爵位的人并不算少,可以达到大量增加官吏数量的目的。
    二来则是更凸显了秦国爵位的珍贵性。公士和上造只能得些土地,若想为自家子弟寻个好前程,就努力得爵升级吧,这足以让一些秦人为了爵位更加疯狂。
    虽然具体的律法中有种种限制,但其意义之大,不仅有强国之效,更是为底层没有官身的有爵者子弟,打开了一条入仕之路。
    秦王政当朝褒扬道:“赵卿对寡人言,征服诸侯之地易,但若要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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