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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二审开庭

题要问证人的吗?”
    “没有了!”
    “请证人退庭!”
    “审判长,犯罪嫌疑人与死者此前关注较好并不能直接等同没有杀人动机,特别是在失去理性后,比如被羞辱成恨。”对方律师紧紧捉住了写一点。
    “审判长,我请求再传唤证人上庭证明凶手的犯罪心理!”健哥当然也不甘示弱,很坚定地站了起来。
    “同意!”
    “证人,请说明你的身份以及和被证人关系!”
    “李翊君,男,37岁,担任a市公安局东城区分局侦查科队长职务,现住a市东城区海滨大道教育2路。和被证人无直接关系!”李科长神态自若,淡定的回答着。
    林队长看到这次的证人居然是同局侦查科的科长,心里咯噔了一下,这家伙是块软硬不吃的料,自己平时有意无意的想去亲近他,但每次都是热脸贴冷屁股。这次的作证真够自己捏把汗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70条、第102条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证人要如实向法庭陈述案件事实,不得作虚假陈述,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证人依法作证的权利受法律保护,法律禁止任何对证人作证进行打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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