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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氏可书》 宋·张知甫


    王绹建炎初为御史中丞,时四方多事,而缄默不言。又以老病艰于乘骑,每跨款段,坐一退毛旧狨出入台中,号退毛中丞。
    建炎初,颍昌府阳翟县主簿冯善时乃一谬儒,不晓仕宦,因有所辖文史犯罪,遂于县借杖,而偶无大杖,命以小杖决三四十下,云用两杖折一大杖,闻者莫不笑之。
    苏庠隐居后湖,绍兴中累诏不出,僮仆见使者沓至,辄相语曰:“官中来勾我秀才,须要正身。”
    绍兴间盗贼充斥,每招致必以厚爵;又,行朝士子多鬻酒醋为生。故谚云:“若要富,守定行在卖酒醋;若要官,杀人放火受招安。”
    绍兴丁巳,江东太平州有回禄之患,燔烧殆尽,死于火者数千人。越数日,池之铜陵夜闻车马人足之声,或啼或笑,自空而下,盘礴于邑,市人于门隙窃窥之,有闻索姜醋者,有与泣诉回禄之苦者,久之冉冉从西北而去。张纮为令,详睹其事。
    绍兴戊午季冬十二月,日欲暮,天作风雨声,自西南起,久之如磨响至,一更尽方止。庚申辛酉岁皆然。
    刘豫僭号中原,不喜浮屠,僧徒莫不惶恐,忽西天三藏来,豫异待之,僧徒私自喜曰:“必能与我辈主张教门。”既引见,三藏拜于庭,赞者止曰:“僧不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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