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趁狗病,要狗命
,让那只白熊自己死去。这种判断力和冷静程度,我想也只有远古四族的子弟可以做到的,即便是李宏郎,我相信李宏郎一点会头脑发热的,其实这是最浪费资源的选择,而且还存在很大的危险。最后那只白熊还是倒下了,再也没有起来。
那个人离开之后,就就如了其他地方的战斗,相比较于白熊,那只黑熊造成的伤害要少一些,因为对付黑熊的是三个人,三把手枪同时朝着黑熊,那只黑熊明显有点吃不消,不过即便是这样,那只黑熊也是打伤了两个人,有一个人的伤势很严重,很明显就是一条胳膊断了,看起来也是非常的狼狈,不过最后三个人还是将黑熊给打死了,毕竟都是血肉之躯,怎么可能和子弹抗衡。
相比于两只熊,那只金刚受伤是最轻的,即便看到黑熊和白熊都死去了,那只金刚也没有一点要离开的意思,反而是更加的狂暴,这就是这些动物可怕的地方,虽然受伤了,虽然敌人比自己要强大,但是好像根本不考虑这些一样,完全的在玩命,甚至可以说是不要命,这种疯狂才是最可怕的。
金刚因为比两只熊要强壮一点,抗击打的能力也强不少,所以受伤最轻,这样也使得对付金刚的那几个人最是狼狈,金刚的动作比熊要敏捷不少,所以对付金刚的那几个人被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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