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我要去杀人
何在普曼的训导下,一步步成为眼光开阔行事狠辣的黑帮干净,到如何从简单的带人偷渡展至涉及多方面业力的综合性黑暗公司。
所有的问题,所有的展,都绕不过一个名字,罗德?普曼。
罗德?普曼,现年三十一岁,哈佛法学院毕业生,出身美国西部第七大财团普曼家族,家族资产过亿,出过七位议员和三个州长,而他本人是财团掌舵人菲力克?普曼的独生子,未来普曼家族无可争议的继承人。
正是这个拥有光明前途却自愿投身黑暗的人蛇帮实际掌控者一手将人蛇帮打造成国际化黑帮集团,也正是这个祖宗八代身家清白的高材生将人蛇帮带入了术法界的交易之中。
一个扭曲的天才,放着金光闪闪的大道正途不走,却破门而出,跑到一个贫困的南美国家,加入一个在当地也算入流的偷渡集团,这种作为已经不是简单的个性,而是疯子。
也只有这种天才的疯子才能做出这种成绩——以一己之力在短短几年内将人蛇帮展成为横跨几大洲的大集团,手眼通天的法师们也要找他订那些不容易收集的“货物”!
琳达虽然处在极度的恐惧当中,但在讲述这段展史的时候,每当说到普曼,总是不自觉地充满了敬畏与佩服,清楚地表明在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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