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总结文学卷151~155及书法创作感悟
总结151:
抒情词,作者表达了对亡妻思念之切的哀痛。
总结152:
之前经过对诗歌归类为记叙、抒情、哲理这三类,进行了实践的归类摸索,若有所悟。现在总结一下归类为记叙与抒情的情况,由于哲理暂未遇到,不在总结范围内。
记叙诗歌,首先要有一个特点,那就是符合记叙文的条件,环境、人物、事件——有没有具体的事件是判断是否归为此文的重要条件。而且一般情况下都是第三人称。毕竟第三人称便于记叙。
相反的,若是抒情诗歌,一般情况下都是第一人称,因为便于抒情。抒情诗歌相记叙诗歌最主要的不同之处在于没有事情,也就是说没有具体,只有零碎。不侧重记叙,而侧重抒情。
记叙诗歌就像摄像(记录影像过程的手段),追求得是动态、连贯、清晰;而抒情诗歌则像是摄影(记录影像瞬间的手段),追求得是静态、间或、朦胧。
回观以往的总结摸索,有不符合现在这种判断标准的错误归类,情有可谅,毕竟之前是初次进行此项工作,难免出错。现在轻车熟路,及时发现错误就很好。
这首词,记叙了杨花漂落的事件,事件具体,有前后的发展:“抛家傍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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