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厉王的贡献
在不要打破旧的政治秩序。《诗序》说:“《板》,凡伯刺厉王也”,郑笺曰,“凡伯,周同姓,周公之胤也,入为卿士”。魏源还认为这个凡伯就是共伯和。无论其是否为共伯和,但其人为“周同姓”的大族是确定无疑的,而且曾一度入为王朝的卿士高官,显见其本人在“大邦”、“大宗”之列。不过,其写诗时大概是已经被厉王撤换了,其怨愤之情,排遣入诗。《诗·大雅·桑柔》:“告尔‘忧恤’,诲尔‘序爵’”。这是另一勋贵大臣芮良夫告诫厉王,让他小心谨慎,让他优待功臣宿旧,给他们以爵位。
这些好的建议得不到利用和采纳,坏的建议却完全流行于当时,可以说这不是一个好的现象。另外,在经济和军事两方面有专长,就说明他们会发战争财,那样实在不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
在经济上,厉王力图振兴残破的王室经济。
《国语·周语》:“夫荣公好专利而不知大难。……今王学专利,其可乎?匹夫专利,犹谓之盗,王而行之,其归鲜矣”。这是芮良夫对周厉王所作的谏言。历来认为是芮良夫“反对封建君主与贵族垄断山林川泽的生产”。实则西周时代的山林川泽早巳为各级贵族所有,厉王的“专利”决不是“垄断”的意思,更谈不上“与民争利”,倒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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