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叛徒”
人家庭;虽说是女孩自愿要和她好,但是张春江总有一些内心的自卑。
自从张春江跟发出自己的情感秘密后。多数是洪碧达帮他约李玲玲上补习课,躲避着双方的家长,打着掩护。终于有一天张春江兴奋的告诉自己的铁哥们说:“我拉过她的手啦!”
洪碧达也为自己的好友感到高兴,他们一天天在一起快乐的享受着青春活力的每一天;三个人马上要进入弄堂口时,突然发现前方昏暗的路灯下,有几个人在那里抽着烟,手里有的拿着棒子,有的还拿着刀,刀在灯光下反射着慎人的光芒。
为首的又黑又瘦,一张麻脸的面皮却穿了一身的名牌,脚下穿了一双普拉达休闲鞋,只见他嘴里叼着烟,右手拿着个棒球棒,不停地用棒子敲打着左手掌。
张春江知道遇上麻烦了,这是本校的一个差生,叫胡伟民。他爸爸却大有来头,仗着他爸爸是市某政府部门的小领导,在学校里到处胡作非为;他追求李玲玲多次无果,又找张春江谈判,没成想平时看着文弱寡言少语的张春江,竟当着众人将他骂了个狗血喷头。
这口气,他实在咽不下去。他骗拿他老爸的钱,用来雇佣了几个社会小地痞,来为他出口恶气,灯光下棒子的拍打声,再小小的弄堂里回响着十分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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