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云南管内物产
处无竹根,以藤渍经数月,色光赤,彼土尚之(案:此条文义未明,疑有讹脱)。
孟滩竹,长傍出,其竹节度三尺,柔细可为索,亦以皮为麻。
野桑木,永昌、巴西诸山谷有之,生于石上。及时月择可为弓材者,先截其上,然后中割之,两向屈令至地,候木性定,断取为弓。不施筋漆,而劲利过于筋弓,蛮中谓之《月真》弓者是也。
生金,出金山及长傍诸山、藤充北金宝山。土人取法,春冬间先于山上掘坑,深丈余,阔数十步。夏月水潦降时,添其泥土入坑,即于添土之所沙石中披拣。有得片块,大者重一斤,或至二斤,小者三两五两,价贵于麸金数倍。然以蛮法严峻,纳官十分之七八,其余许归私。如不输官,许递相告。麸金出丽水,盛沙淘汰取之。沙赕法,男女犯罪,多送丽水淘金。长傍川界三面山并出金,部落百姓悉纳金,无别税役、征徭。
银,会同川银山出。锡,瑟瑟山中出,禁戢甚严。
琥珀,永昌城界西去十八日程琥珀山掘之,去松林甚远。片块大重二十余斤。贞元十年,南诏蒙异牟寻进献一块,大者重二十六斤,当日以为罕有也。
马,出越赕川东面一带,岗西向,地势渐平,乍起伏如畦畛者,有泉地美草,宜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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