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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章、议会政治,大明进步了。

了解的。
    “这所谓绅权、商权之重,都只是因君权而来。诸位请看,这《大明之礼》总纲第一章的二十条,有十六条都是加强君权而来的。”
    “皇帝独有立法之权、解散和召开议政院之权、军权、授爵、分封等权。”
    “君权之盛,怕是只有前明太祖、成祖两位皇帝可比了。”
    “与之相对的”陶必铨叹了一口气说道,“就是第二章之民权了!”
    “士绅、商人,乃至于各级官员之权,都在这一章之中,也就是说,这大明的臣民,无论士绅、商人还是官员,在这大明之礼下都是一律平等的。”
    “任何拥有大明国籍的臣民,有从军、纳税之义务,非依礼,不得逮捕、监禁、审讯、处罚任何臣民,依礼,臣民财产不受侵犯,依礼,臣民书信秘密不受侵犯,依礼,臣民有请愿之权,依礼,臣民的生命安全受大明朝廷保护,依礼,臣民有迁徙的自由”
    陶必铨对这《明礼》规定的一些权利义务如数家珍。
    这些大明的臣民拥有的权利,对于他们这些当官的当然也未必就不利了。
    因为如果朱道桦真的完全遵从《明礼》行事。
    哪怕君权再重。
    他们也不必担心“狡兔死走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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