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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多事之秋

人,多支米三万余石。乞请查覆,思宗允从。”
    天启七年(西元1627年)十一月六日,“阉党”魏忠贤在直隶河间府阜城县自缢而死,即“诏定逆案”。
    天启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命定“魏忠贤阉党逆案”。时,员外郎王守履等奏,魏忠贤逆党:文臣崔呈秀、田吉(兵部尚书)、吴淳夫(工部尚书)、李夔龙(副都御史)、倪文焕(太常寺卿)号称“五虎”;
    武臣田尔耕,许显纯、孙云鹤(东厂理刑官)、杨寰(镇抚司理刑官)、崔应元(锦衣卫指挥)号称“五彪”。崇祯皇帝命下“五虎”、“五彪”于法司议罪。
    刑部议:“除崔呈秀已死外,吴淳夫、倪文焕当削秩、夺诰命;田吉、李夔龙禠职;田尔耕、许显纯当逮论崇祯元年六月伏诛;杨寰、孙云鹤、崔应元等削夺。”崇祯皇帝以为“未尽其罪”,命“再议”。
    至是乃定:“李夔龙、吴淳夫、倪文焕、田吉等追调遣戍;田尔耕、许显纯论死;崔应元、孙云鹤、杨寰戍边。时大学士韩火广等不欲深究树怨,故诸人所拟之罪较轻。这说明“东林党”笑到最后,影响朝政。
    崇祯二年(西元1629年)三月,重定逆案,“五虎”、“五彪”皆处死,毁“魏忠贤生祠”发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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