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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2、963章(合并章) 永远不够

长期遭受暴力以及处于恐慌,使得女性在心理上会逐渐处于瘫痪状态,变得越来越被动,越来越顺从,也越来越无助。
    这种精神上的钳制积压到一定程度,一旦爆发就容易走极端,丧失理智而失控。由于受虐妇女自身反抗能力的限制和出于对施暴丈夫的恐惧,失控杀夫的时间点往往不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所以这种杀夫行为无法以正当防卫事由获得减轻或者免于处罚,但是被告人的行为却是由被害人的严重过错引起的。
    鉴于该类情形被害人即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在案发起因上具有重大过错,在以往的案例中,一般将因长期受虐而杀夫的行为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中‘情节较轻’的情形(辩护人已经提交了相关刑事案例)。
    2、对因长期遭受虐待和家庭暴力而杀夫的妇女进行量刑时,按照“情节较轻”处理,能够获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同时对遏制家庭暴力的滋生和蔓延有积极的意义。
    从目前来看,现行有效的关于制止家庭暴力方面的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强,虽然《婚姻法》(《民法典》生效后,已废止)第三条有禁止家庭暴力的规定,但处罚的尺度和依据难以把握。
    这些年由于规章制度的不健全,导致家庭暴力的施暴者更肆无忌惮,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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