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第961章 什么是本案的‘物品’?

聊并不能一概视为传播行为。
    其中,对于“点对点”式L聊,其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私密性,L聊在双方之间秘密进行,并不会影响到公众对于性的感情,这种行为不符合传播淫秽物品犯罪的要求,因而这种通常发生于夫妻、情侣之间或者为填补精神空虚的陌生人之间L聊,应该依靠道德约束而不应该动用刑法调整。
    相反,‘点对面’式的L聊方式使人类的各种X行为公开化,违背了人类的X羞耻感,严重侵害了社会风尚中的善良性风尚和性道德。
    随着网络的普及,很多不法分子利用这种L聊方式,在互联网视频聊天室设立主持人、招揽会员,大肆组织网上淫秽表演,传播淫秽S情信息,非法牟利,还诱发其他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达哥,按照您的说法,点对点的不构成犯罪,只有点对面的才构成犯罪?”周颖皱了皱眉头。
    “不一定,如果点对点的L聊,然后收取费用,就算是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也有可能构成其他犯罪,得看具体案情。”孟广达解释道。
    “可即便如此,也没有物品啊!如果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什么是本案的‘物品’?”周颖的大脑一时间有些转不过弯来。
    “这就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