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8章 侵占罪VS职务侵占罪
独资企业法》中提到的个人独资企业有所不同,它不属于企业。
第二,个体工商户在民事法律上不同于自然人,它最显著的特征是投资人,个体工商户既可以是公民个人投资经营,也可以由家庭成员投资经营。
如果是个人投资经营,个体工商户在刑法意义上应视为个人;如果是家庭投资经营,从刑法意义上看也不能完全视为单位。
第三,刑法意义上的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一定经费和财产,有相对独立性(资产独立、业务独立、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的社会组织。
个体工商户虽然也是民事主体,但它具有自然人的全部特征,不具备单位的组织性特点。
所以,在刑法意义上,个体工商户是实质的个人,而不是企业或单位。因此,个体工商户所聘的雇员、帮工、学徒(无论其称谓如何),均不能成为职务侵占罪的主体。
本案被害人机加工厂虽然规模比较大,管理方式类似于企业,但它仍然是个体工商户,法律意义上仍为个人。
因此,该加工厂所聘用的司机,不属于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其利用职务之便侵吞本厂的财物不构成职务侵占罪。”方轶解释道。
“哦,您这么一说,我就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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