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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2章 心已经乱了

要求将财物交付于特定的地点或者特定的人,但被告人尚未实际取得财物就被警方抓获。
    在此种情况下,被害人交付财物和被告人取得财物在时间上并不是一致的。但从实质上看,被害人已经按照被告人指定的地点或人进行了交付,财物已经脱离被害人控制,因此应视为被告人实际取得了该财物。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根据交付说(失控说)还是根据取得说(控制说),被告人的行为都应被认定为犯罪既遂。
    所以,我认为被告人田立杰故意杀人后,以绑架为名,向被害人亲属勒索钱款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属于未遂。”方轶说道。
    “我有个问题,我在看电影的时候,经常出现一种情况,就是警方下套,事先已经布控现场,只待罪犯前往指定地点取钱,然后一举将其抓获,在这种情况下,是属于犯罪既遂,还是未遂?”伍庆辉举起手,突然问道。
    众人听完愣了一下,看向方轶。
    “小伍问的这个问题很现实。如果是这种情况,不应认定为犯罪既遂,而应为未遂。
    因为,对被害人而言,其并未真正交付财物,说的直白点,被害人并未真正失去对财物的控制。对罪犯而言,其不可能实际取得财物或者控制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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