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6章 斗法2
,现在进行法庭辩论。在辩论前,法庭提请控、辩双方注意,辩论应主要围绕确定罪名、量刑及其他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辩论。
先请上诉人自行辩护。”审判长说道。
开庭之前,方轶去见了郭文直,所以后者对方轶的辩护方案非常熟悉,郭文直的自行辩护意见都是围绕着之前方轶告诉他的辩护方案,进行的发言。
“现在由上诉人郭文直的辩护人发言。”审判长例行公事的说道。
“审判长、审判员:辩护人认为,上诉人郭文直不构成妨害作证罪,具体理由如下:
《刑法》第三百零六条关于妨害作证罪中的第二款规定,辩护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在许春根盗窃案中,上诉人郭文直作为辩护律师,引用的证人证言确实存在失实的情况,但上诉人主观上不存在故意。
辩护人认为,《刑法》第三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中的‘有意’应仅限于直接故意,也就是说,辩护人应明知自己的妨害作证行为会妨害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而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除此以外,不应认定辩护人存在妨害刑事诉讼的故意。
本案中,从以下两方面可知,上诉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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