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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7章 互殴VS正当防卫

知,正当防卫不仅不构成犯罪,还是法律赋予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重要法律武器,是受法律保护的正当行为。
    二、互殴与正当防卫的转化
    互殴,是指双方均具有侵害对方的故意,进而实施的相互侵害的行为。因此,互殴双方的行为均属于不法侵害,不构成正当防卫。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互殴与正当防卫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当互殴中的双方停止后,一方再次加害对方时,此时加害一方的行为性质会发生变化。上述情形一般可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双方停止斗殴后,一方受他人鼓动或出于报复目的,再次突然袭击对方;
    第二,一方自动放弃斗殴或主动退出斗殴现场,另一方继续追打对方。
    不管出现上述哪一种情况,现实情况都将由互殴转变为一方追打另一方。被殴打方也由侵害方变为了被侵害方。
    根据《刑法》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被侵害一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实施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因此,互殴结束后,一方突然袭击或继续追打另一方的行为,另一方是享有正当防卫的权利的。
    此时,被侵害人出于防卫目的而依法实施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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