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第614章 发问

内后,将被强奸之事告知了在夜店内喝酒的好友董夏。此后董夏打电话报警。当晚被告人被警察抓获。
    本院认为,被告人华潇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依法判处。
    审判长,起诉书宣读完毕。”检察员宣读起诉状后,看向审判长道。
    “被告人华潇,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楚了吗?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有无异议?”审判长是一位三十多岁的男法官,沉着脸看向被告席上的华潇。
    “有异议。我不构成强奸罪,当时我征求过被害人冯艳云的意见,她是自愿跟我去安全出口外的楼梯间的,我没有对她使用过任何暴力,一开始我们只是比较亲密,后来我见她不反对,才与她发生的关系……”华潇道。
    “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人。”审判长道。
    “被告人华潇,你是怎么认识的被害人冯艳云?”检察员问道。
    “我是在夜店里认识她的,当时我从卫生间出来,不小心撞到了她。我们之前没见过。”华潇道。
    “案发当晚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