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1章 搞的跟生离死别似的
,吹的脸生疼,天气很冷。
法庭内暖风给的很足,旁听席上坐着高生阳家的亲戚和他媳妇赵兰。被害人郭玉香家因为得到了赔偿,便没再来旁听。
控辩双方和上诉人高生阳对一审时认定的事实和罪名均没有异议,但是对量刑争议比较大。
检察员认为,上诉人高生阳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的情节的,但是考虑到其社会危害性不大,主观恶意性小,一审判处其十年有期徒刑量刑适当,建议法院驳回上诉人的上诉。
方轶的辩护意见很简单,根据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及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虽然上诉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的情节,但是上诉人高生阳无前科,主观恶性较小,伤害手段一般,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根据《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法院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建议刑期为一年有期徒刑。
可能是合议庭觉得这个案子的争议焦点在于量刑,双方理由阐述的又比较清晰,所以在控辩双方发表完辩护意见后,便要求上诉人做最后陈述,结束了庭审。
省高院当庭宣判,法院认定上诉人高生阳犯故意伤害罪,在法定刑以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依法报请本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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