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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1、462、463章 大悲大喜!

满了慌乱和不安,静静的听着公诉人宣读起诉状。
    “……本案孙仲(足疗店老板)等人的行为属于寻隙滋事,在打砸养生馆的过程中,被告人吴文上前制止,在此过程中被告人使用棒球棍猛击被害人头部,造成被害人死亡。
    我们认为,被告人吴文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裁判。完毕。”坐在公诉人席首位的中年女检察员道。
    “被告人吴文,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楚了吗?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有无异议?有何异议?”审判长沉着脸问道。
    “我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都不认可。我是正当防卫,是孙仲带人进来打砸我哥的养生馆,我才反击的,是他们先动的手。”吴文情绪很激动,如果不是法警制止,他已经从椅子上站起来了。
    其实也不怪吴文激动,年轻人气盛,听检察员只说自己的不是不提对方伤自己的事,有点拉偏架的意思,不激动才怪。此时的他还能保持头脑思路清晰已经不错了,毕竟只是个尚未踏入社会的高中生,如果换一个胆小的估计当场就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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