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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4、455章(合并章)盗窃VS诈骗

重,之前邹光参与盗窃被判了一年,所以他对盗窃罪有些了解。
    “我认为邹光构成诈骗罪,不是盗窃罪。我与检察院的意见一致。”方轶道。
    “为啥?”邹达良追问道。
    “嗯……这里面涉及一些理论问题,我尽量用大白话给您解释哈。
    从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区分来看,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的主流观点认为:两个罪名的区别在于被害人是否基于认识错误而处分自己的财产。
    说的直白点,诈骗罪是以一定的欺诈手段对被害人进行洗脑,被害人受骗后自愿将财物交给骗子,即诈骗罪是被害人自愿将财物交给行为人占有、支配的犯罪;盗窃罪则是违反被害人意志,窃取财物的犯罪。
    我个人认为,诈骗罪主要以欺骗的手段骗取财物,重点在骗上;盗窃罪通常以秘密手段窃取财物,重点在窃取上。
    我给您打个比方,比如您在大街上遇到有人求助借用您手机打电话,您会怎么办?”方轶问道。
    “打个电话花不了几个钱,用呗。”邹达良道。
    “您会不会盯着他,会不会担心他把您手机拿走?”方轶追问道。
    “嗯……肯定会。我又不认识他。”邹达良犹豫了下道。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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