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8章 盗窃个电瓶怎么就成抢劫罪了?
一天,方轶盯着业务群,终于在月尾的倒数第二天领到了一个二审的刑事案子,这是个抢劫案,律师费二万元。
次日上午,九点半,抢劫案被告人沈虎的父亲来到了万华联合律师事务所。
方轶走进会议室时,一位五短身材,四十多岁的圆脸男人,正坐在里面,双手交叉搭在桌上,眼神有些发愣,不知道在想什么。
“您好,我是方轶律师,您儿子的案子由我来承办。”方轶走进会议室,坐下后说道。
“您好,方律师。我叫沈贵林,是沈虎的父亲。”沈贵林起身与方轶握手道。
“沈先生,我看过之前的接案笔录,记录的案件情况不是太清晰,您是否知道案件的细节?”方轶问道。
“细节我还真不知道,当时我正在上班,结果公安部门给我打电话,说我儿子因为抢劫被抓了。
后来我请律师去会见,律师告诉我,我儿子是在火车站旁边的停车场内,偷电动车电瓶时被抓的。
后来法院判我儿子构成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还罚了三千元。我觉得处罚太重了。
一个电动自行车电瓶才一百多块钱,而且我已经赔偿被害人了!咋还判这么重啊!”沈贵林一脸的无助,说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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