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9章 云梅“还愿”!
这一日,方轶六点起床,梳洗已毕后,开车去了县法院。今天冯小飞盗窃案在将在早上九点开庭。
冯小飞的案子很简单,法院派了一位三十多岁的男法官独任审理,检察员按部就班的宣读起诉书,法官开庭走程序。
冯小飞对案件的事实和罪名全都认可(被人抓了现行,不认可也不行),方轶为冯小飞做了罪轻辩护。
鉴于:一、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可酌定从轻处罚;二、被告人家属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三、被害人出具了谅解书;四、被告人对社会危害性小等理由,方轶最后建议给予冯小飞二个月的拘役处罚。
为什么建议拘役两个月呢?原因很简单,冯小飞已经在看守所里蹲了超过一个半月了,再有不到半个月人就能出来了,这样对被告人冯小飞来说最有利。
法官最后采纳了方轶的量刑建议,判决:被告人冯小飞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钱,冯小飞自然没有,肯定要由他弟弟冯小佳代为支付。
方轶从法庭出来后,打电话将判决的情况告诉了冯小佳,后者对方轶千恩万谢,嚷嚷着等他哥出来后摆酒,请方轶吃饭,以示感谢,却被方轶婉拒了。大家都不容易,方轶不想让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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