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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5章 道道挺多啊!


    “嗯,我在读研究生时看过霍姆斯的《法律之路》,对我很有启发。霍姆斯说,律师应该从‘坏人’的视角出发,钻研法律,揣摩法官,然后指导客户如何避免法律的惩罚。
    当然这里的‘坏人’是合法的坏人,是在法律红线边缘游走的坏人,他们的‘坏’是在道德上。其实如果你仔细观察,可以看到很多这样的坏人。
    不仅如此,《法律之道》还将迷信逻辑的形式主义法律思维贬低的一无是处。”方轶闲聊道。
    “您说的形式主义是咱们常在网上见到的那种形式主义吗?其实上面也反对形式主义。”钱文没有明说,但是方轶明白她口中的形式主义指的是什么。
    “霍姆斯所说的法律上的形式主义可不仅仅是只做表面文章的形式主义,还包括把法律当成欧洲几何那样的封闭的演绎系统。
    其实我认为法律是建立在共同认知之上的规则,随着时间的变迁,人们的共同认知发生了变化,那么法律就应该随着时代的不同进行修改,这种事绝对不是几个法学专家就能搞定的,还要考虑公信力和社会的发展。
    不过对于咱们律师来说,我觉得霍姆斯关于律师的说法还是很实用的。咱们律师要想站稳脚跟,绝对不是拿个证,或者背诵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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