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 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讶道。
“两口子结婚好几年了也没个孩子,从我儿子被抓她就没闲着,今天倒腾点,明天倒腾点,把家里值钱的东西全弄到娘家去了,法院的判决还没下来,她就跟我儿子离婚了。”肖老师道。
“肖老师,我看这判决书发下来有段时间了,你们提上诉了吗?”方轶翻看判决书后问道。
判决书上标的日期是上个月月底,到现在已经二十来天了,就算是被告人签收的晚,上诉期限也应该到了,刑事案件的上诉期限只有十天。
“已经提过上诉了,是之前的那位代理律师帮提的上诉。”肖老师道:“因为一审判决结果不理想,所以我们想换律师代理案件。”
“嗯,一审法院认定您儿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通过暴力、威胁手段强行抢走公民财物,构成抢劫罪。一审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您儿子肖松有期徒刑十一年。
这个刑期……”方轶看着判决书,皱了皱眉。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真如判决书所说肖松冒充警察抢劫,法院判他十一年有期徒刑,这个刑期应该说比较合理,想要通过上诉消减刑期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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