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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4、255章(合并)凌乱在露台的风中

人刘巧玲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巧玲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被告人刘巧玲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建议对刘巧玲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起诉书宣读完毕!”男检察院道。
    方轶明白,所谓的“认罪认罚”不过是刘巧玲的缓兵之计,如果她真的都认了,就不会再花钱请律师了。
    “被告人,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楚了吗?”男法官问道。
    “听清楚了。”坐在被告人席上的刘巧玲答道。
    “你对公诉人指控的罪名是否认可?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有无异议?有何异议?”男法官例行公事道。
    “我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但是对公诉人指控的罪名不认可。公安部门已经认定那车是我家的合法财产,丰田车已经归还我了。我的行为不是盗窃。”刘巧玲理直气壮道。
    啥?不认账!当初问你的时候可不是这么说的,两名检察员一头黑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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