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7章 加俸涨禄
,到手粮食九百石、铜钱四万五千钱;
郡太守为代表的二千石,实际年俸一千四百四十石,到手粮食七百二十石,铜钱三万六千钱;
郡都尉、中郎将、光禄大夫在内的比二千石,实际年俸一千二百石,到手粮食六百石,铜钱三万钱。
再到底下千石、六百石的县令,以及四百石、二百石的长吏,乃至百石小吏、百石以下的‘无秩’编外人员······
——不是每个人,都能像丞相那样,拥有四千石每年的实俸;
甚至就连‘千石以上’这道坎,都可以刷下去汉家官僚群体当中的九成九。
这些人怎么办?
没有动辄一千多石二千石的实际俸禄,更没有上千户乃至数千户的彻侯封国食邑,只能靠百十来石粟米、三五千钱铜钱过活的小官儿——官僚群体当中的‘大多数’们,又能怎么办?
在县衙,好歹是个二百石的官职,独自掌管县衙的某个独立部门,怎么都算是个体面人;
结果年俸粟米才一百石,甚至都不够养活一家五口的肚子!
得到的铜钱五千,要拿出一部分买粮食贴补家用不说,还要用于迎来往送、人际交往、人脉维护,以及家庭内部的柴米油盐酱醋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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