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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二章 堂下何人,为何状告本庭长

作。
    这也是为什么古代契约都非常短,不像后世的契约,会写明在什么情况下,发生意外,这债务该由谁来承担。
    如果发生纠纷,官府是可以不理会,也很难去理会,因为没有明确的债务明细,律法中也没有这么写规定。
    但在京城,汴京律师事务所的新契约已经加上了债务分配的条例。
    但那也属于民间事务,官府并没有规定你这么写,因为当时张斐不是大庭长,他只是一个珥笔。
    而如今皇庭要求写明债务问题,官府就是要干预,给判决带来依据。
    张斐点点头道:“你说得不错,本庭长要求写明债务承担,就是为皇庭强制执行赔偿,提供依据。”
    院外立刻响起一阵哗然声。
    虽然很多人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发出哗然之声,也许是被双方争论感染,就觉得这很可怕。
    苏辙道:“但是这违反了任依私契,官不为理的原则。”
    他为什么纠结这一点,就是因为他的主张,是限制官府的权力,这也是保守派一向的主张,更倾向于道家无为而治,民间有民间习俗,官府就不应该过多干预。
    一旦官府有强制执行的权力,那官府就有侵占百姓权益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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