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八章 三冗第一战(一)
有就提钱,当时那陈胡氏是来我家借粮食,约定换得是盐、布、茶,这个八十几贯可真不知从何谈起。”
根据宋朝律法,年息最高不能超过百分之六十,至多也不能超过一倍,有些财主身后有人,不在乎,照样放几倍利息,但也有些财主,使用“借甲还乙”的套路。
陈光妻子借的都是粮食,但约定换得是布、盐、茶,这利息都是按照斤两、匹尺来折算,这一般百姓根本算不清自己到底付了多少利息,总之,还不清就对了。
张斐接过来契约来,先没有急着看,而是看向李永济。
李永济道:“张庭长,你不会不知道,朝廷明文规定,以粟麦出举还为粟麦者,任依私契,官不为理。”
吴天福道:“陈胡氏第一次来我这借粮,约定是还粮食,之后她却要求以布帛来还利息,她说朝廷只给他布帛,我见她可怜才答应她的,之后就约定以布帛、盐、茶来还。
这是陈胡氏自己要求的,我也没有办法,我也想要粮食,但是她拿不出来。之前官府也处理此类案件,也是允许的。”
这些地主在借钱这事上面,手段可是非常厉害的,防得是面面俱到。
张斐仔细看过第一份和第二份契约后,又递给李永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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