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七章 庭审(中)
,因为官府有着非常严格的查验制度,这些都得写下来。
一名检察院将那份报告,以及当时仵作的检验记录,给张斐送去。
蔡延庆与韦应方又尴尬地相觑一眼。
此案负责审问、调查的就是通判韦应方,但由于吴张氏早早就认罪,而且也不可能有第二个凶手,这些细节他们也就没有去注意。
张斐认真看过之后,随手递给蔡京等人,然后皱眉向苏辙问道:“这上面的证据,的确可以证明是吴母自己爬过去的,但为何吴张氏要承认是自己推吴母下去的。”
苏辙道:“那是因为吴张氏也的确参与其中,由于吴母行动不便,她只能当时推车所在之地爬到河边去,但无法从家里爬到河边去,是吴张氏推着她去到河边,而且吴张氏也知道是吴母是要去自杀的。”
张斐听得眉头一皱,瞟了眼方才许芷倩悄悄递上的文案,道:“根据《宋刑统》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诸谋杀期亲尊长、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者,皆斩。
且有疏议说明,不区分谋、伤、已杀,只要有谋,皆一律处斩。根据苏检察长方才所言,吴母此番自杀,显然是吴母与吴张氏谋划的,而吴张氏并非是毫不知情,依律属谋杀罪,即便最后不是吴张氏推吴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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