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八章 冤有头,债有主
情况就不一样,这么多钱,李三才不可能拒绝啊!
张斐又继续道:「如果说李三才雇佣我索赔,那我还会保留其追究杜绍京误伤的刑事责任。」
李磊纳闷道:「什么误伤的刑事责任?」
张斐道:「李三才因此卖掉女儿,其女儿如果因被卖而受到虐待,甚至死亡,杜绍京是间接关系的,只因此也非杜绍京本意,故此只能追究其误伤,而不能追究杀伤。
但如果发生此类事,一定要追究其赔偿,至少也要负担一部分责任。」
李磊反驳道:「是李三才自己卖女儿的,又不是杜员外让他卖的?」
张斐道:「如果他不卖,全家饿死,杜少云可能就是死刑。」
李磊彻底傻眼了。
这一招他可是第一回见识。
打着打着,这刑事责任都来了。
这要是死了,不还得追究其误杀罪名。
这尼玛完了呀!
都不用想,肯定有人因此丧命,他家佃奴都上百户。
要是说,因帮杜绍京承担税赋,而直接导致家破人亡,就都算在杜绍京头上,那五十万贯还真就不多。
关键这人命如何定价?
这都已经没得边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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