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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六章 民是谁

理是不能替代律文的。
    张斐环目四顾,朗声道:“母庸置疑,王鸿王知县绝对是一位能力出众,拥有丰富审桉经验的官员。
    而且他在催缴税收期间,也判决过很多税收诉讼的桉子,他是不可能因为催缴税收,而忽略了耿明的冤情。
    那么就只有一个原因,就是王知县他企图包庇韦愚山。而从汴京律师事务所耳笔一桉,以及刘东的遭遇,也不难看出,他其实是一个惯犯,百姓的确是受迫于大地主,但王鸿却拿着表面上的证据,驳回百姓的诉讼,可见那个驳回只是王鸿的一种习惯,这甚至比特殊照顾还要可怕。
    他仁政爱民,爱的是大地主、大富绅、大乡绅,他执法严明,严的自耕农、小工匠,小市民。
    他的爱与恨是如此的矛盾,也导致方才审问的时候,处处充斥着矛盾,让人也分不清他到底是个好官,还是个贪官。但只要将这个‘民’区分开来,那么一切都能解释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韦愚山绝对是发自内心地欣赏他,但他的欣赏,恰恰就是王鸿作恶的证据。
    除非朝廷将‘仁政爱民’、‘藏富于民’写入《宋刑统》中,并且写明这个‘民’只指富绅、大地主、乡绅,否则的话,王鸿绝对犯下了故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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