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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章 引例破律

罪名下,是没有这条刑罚的。
    知府当然是有权力,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特殊判决的。
    要只是个桉,那就罢了。
    。(本章未完!)
    第一百三十八章 引例破律
    但如果人人都引用这个特殊判决,给出同样的判决,显然这个判例是优先于律文的。
    就成了引例破律。
    黄贵面露愁容道:“若不引例破律,只怕会引来更多的麻烦,首先,那些书商都得被杖刑,而且,这两件桉子一模一样,知府已经给出判决,要是右厢公给出不一样的判决,只怕会引人非议。”
    “这个臭小子!”
    吕公着不禁恨得是咬牙切齿,突然,他眉头一皱,“可是他这么做是为什么?难不成是成心刁难本官?”
    黄贵道:“下官适才听闻,原来苏轼与张三签订的契约,是规定此桉的赔偿作为报酬,归张三所有。”
    吕公着道:“也就是说他要做印刷书籍的买卖?”
    黄贵点点头道:“倒是有这个可能。”
    吕公着怒不可遏道:“所以他是想利用本官,白得那些书店。”
    “......!”
    黄贵也是头回遇到这种事,不知该如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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