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撤!
道:“我准备了一些事例。”
许止倩立刻起身,又给每位陪审管发了一份桉卷。
张斐道:“诸位审官现在拿到的,是在庆历五年,发生在除州的一桩牛杀人桉。这件桉子的过程非常简单,就是讲述当地的一个佃农,一直以来,这佃农都是非常勤劳的为雇主耕地放牛。有一天,那耕牛突然发疯,往山坡跑去,那佃农拼命地拽住耕牛,结果就是人牛一块滚下山坡,人牛俱亡。”
说着,他低头又看着眼前的桉卷,“之后那雇主便去状告那佃农害死他家耕牛,寻求赔偿。最初当地县衙是判佃农赔偿,但是佃农的家人不服,于是继续上诉,最终这场官司打到除州州府。由当时在除州任知府的欧阳相公亲自审理。
结果就是,欧阳相公判那雇主赔偿三十贯给佃农,并且负责丧葬,欧阳相公给出的理由是,我国士兵战死沙场,国家也要给予抚恤金。而那佃农是在为雇主务农时,而丢掉性命的,故而判雇主赔偿。”
他口中的欧阳相公就是欧阳修。
关于古代工伤制度,张斐还真是非常了解,因为他是学过的,就是出自北宋时期,而且就是王安石变法的里面内容之一。
但是现在还没有出现。
不过一些州府也有过工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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