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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一章 朝会(下)

天府级别高于普通府,直接上级越过了提刑按察使司,文武分别是布政使司和都司府)。武职系统下对上的公文叫牒上。
    揭帖:这个最有意思。起初,丞相被太祖废掉,但皇帝无论如何也忙不过来各部和地方多如牛毛的事务,于是建立内阁制度,“儒臣入直,备顾问而已”。说白了,大学士的内阁就是皇帝的秘书班子。可随后又冒出一个新问题:如果圣上不“顾”不“问”,内阁是没有奏事权的!想解决,理论上简单,给他们上书言事权不就好了吗?还真不行。因为如果六部堂官上书、阁臣们再上书,权力就要重叠,不仅影响效率,还会造成不小的麻烦——六部各司其职,阁臣干啥的都有,外行和内行一起上奏一件事,听谁的?所以,这可不是一句话的事。于是明世宗想了个好主意,给阁臣“各赐小素揭帖百”,让他们通过传纸条的方式向自己表达意见。对阁臣来说,这是一种变相的奏事权,而且,万一圣上不同意,不需要在大庭广众面前说不行(那样太正式了,官员往往要辞官谢罪),谁也不会知道、圣上也便利,一方面可以随时了解更多不便公开讨论的信息,另一方面可以甩锅——比如圣上自己有什么主意,通过揭帖让阁臣上报,以后出了问题,那就是阁臣背黑锅。很多内阁的“票拟”圣上一概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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