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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章 临风居

通常是最最理想的——毕竟是亲骨肉,长大成人后对自己往往不会差。
    情况三:正妻无子且早亡,妾生子。
    百分之九十九,某甲不会把妾立为正妻,而是要再娶一个门当户对的——妾往往属于“贱籍”,与某甲有人身依附关系,除非圣天子恩旨(大臣)或封疆大吏特批(有巨大贡献的平民),否则极难得到社会认同。哪怕感情再好,某甲要是敢这么做,那便会被视为挑战天理纲常的禽兽。如果某甲续弦的正妻生了儿子,便是情况一、无子,便是情况二——这时,为了尊重第一任正妻,甲B要称呼老爹新娶的这位为继母。注意,今天这个词略略多少含些贬义,古代不然,是“继续、继承”了“母亲职责”的意思,是一个很正面意义的词。有一个相关的小故事。太平天国时,官文署湖广总督,胡林翼是巡抚。官文非常宠爱的小妾过生日,整个湖广官场竟无人往贺……尴尬间,胡林翼陪着老娘来了!胡母当场认下官文小妾为义女——这下身份一下子变了,湖广百官齐至!自此,官文对胡林翼交为莫逆,言听计从,从无掣肘……
    情况四:正妻和妾均有子。
    某甲为朝廷屡立大功,第一次封赏必然是嫡子,第二次理论上也该是锦上添花,但实际上有时候某甲觉得嫡子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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