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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章 中伏

“凡贩私盐者,杖一百,徒三年;若有军器者,加一等;拒捕者斩!”“夹带越境者充军”。
    第一条专指头目盐枭,没得说,都得砍脑壳、第二条说的是棒棒挑夫们,被拿了充军起步,实际上大概率也得死——不是因为所谓的持械拒捕,而是官军要讨伤亡抚恤,一定会尽可能夸大罪名,报一个持械拒捕把人全杀了视同剿匪,反正死无对证,都有首级功可领的,不杀掉是你自己跟赏钱过不去、第三条,哪怕是最轻的,贩卖其他货品时夹带一些私盐都得充军,至于流两千里还是三千里则要看大人们当时的心情。不管流多少里,都是给军头去做牛马,一辈子在鞭子底下干活,横竖这辈子别想再活着回家了!
    至于剪径土匪的罪名,可比贩私盐轻多了:“首犯诛,从者流”!看到没有:只杀首犯,其他人大都充军了事。别以为杀人放火比贩私盐恶劣得多,得分在谁眼里看!
    你做强盗杀的是谁?
    寻常老百姓呗。
    你贩私盐抢的又是谁的生意?
    官府啊!
    想明白了这一层,你便知道为什么朝廷会是这种态度啦。所以,这也是但凡贩私盐者,无论是盐枭还是挑夫,无一例外都会兼职从事强盗副业的原因——只要被拿住就是横竖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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