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坏人
说他真是个坏人。
明朝百姓苦。
达官显贵们固然变本加厉的鱼肉百姓、即使升斗小民,为了自己的生存,也莫不是在拼死互坑——当然,对外则统统举着高尚的礼教旗号。
试举两例。
一、寡妇守节。丈夫死了,留下孤儿寡母,怎么办?夫家可不想让你改嫁——否则,那份家产就便宜了外人不是!所以会千方百计的阻挠。然后呢?虐待!把寡妇欺负死,没孩子的最好,家产直接大家分了完事、有孩子的,可以把倒霉孩子卖了(自家有孩子),或者过继到自己家(孩子很小不懂事同时自己生不出娃),这份家产总还是夫家的。甚至有把可怜的未亡人半夜塞井里淹死然后上报官府说殉夫再讨几枚赏钱的!当然,这一切缺德事都会扯一面光彩夺目的大旗做遮羞布:守节。
二、大办丧事。跟今天大办婚事一样,家里死了人,也是要能请多少人请多少的——可以收礼金呢。你请了我,我就得请你,否则便亏了!送了礼,酒席上少夹了一筷子心理就不平衡,于是说三道四的挑理:你看给他爹穿的,居然不是绸子衣服、你看给他娘买的棺材,怎么这么薄、你看选的坟地傍着河边……实在穷得没招儿的人,为了免遭白眼,只好把尸体停在家里迟迟不举办下葬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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