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剿匪
土之责。假设你是知县,手里只有一百衙役,贼人来了五千。请问,你怎么办?
进山打游击?哼,砍了!你分明是畏敌如虎,临阵脱逃!都像你这样阴纵贼寇,贼人岂不长驱直入了!你对得起君父的如山似海之恩么?你对得起朝廷的信任么?
那应该怎么办呢?
去死啊!
披发仗剑死在县衙台阶上最好,要么自挂东南枝也行。放心,朝廷会荫你一个子侄,免试进入体制内!
当年太祖爷设计这套系统可谓用心良苦:武将们谁&他&妈也别想虚报战功骗朕的银子、文官们不是知书达理么?很好,给朕做消耗品罢——同时也消耗了贼人。朕的消耗品有的是,请问贼人你耗得起么?!
如果你是知县,没有合理的理由(常文平知县的理由就比较合理哈,至少说得过去)丢了县城,后来又收复了,也行。死罪你不用担心了,但罚总归还是要罚的:是口头警告、是降级留任、还是降几级留任、还是免官罢职、或者,充军发配……你要相信朝廷。
嗯,当然,你可以为自己辩解。你知道,朝廷最爱听的声音是啥么?不是你那破锣嗓子,而是银子发出的清脆撞击声!这个不用我告诉你吧?
因此,闫大人一点也不担心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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