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摧锋
再后来,秦军打遍天下,首级制的军功有点不够分的了,于是做了更严格的规定:一个是“披甲士”的脑袋才算首级,做辅兵参战的农民工不算数了、另一个是把连坐制发扬光大:你曾砍了十几个脑袋获了爵不假,但你小舅子食物中毒当街拉肚子……这是“弃市”(就是砍头。大秦的环保真好——拉车的牛马当街大小便也是主人砍脑壳)的罪啊,别废话,你被罚爵了!
过了不几天,你邻居半夜妄议朝廷,被另一户举报了。你别说什么你睡得死,你没举报对不对?所以你也有罪!啥,拿爵抵罪?你忘了?你的爵被你小舅子拉没啦!收拾一下到骊山给始皇帝修陵去吧,从此就是七十万刑徒里面光荣的一员啦!
不想去?好吧,拎上刀重新参军,再砍几个人头回来换免劳役优惠券。哦,对了,记得这次只能是“披甲士”的脑袋才算数哟。
到了唐朝,官员分为三种。一种叫散官,就是今天的职务等级,比如县团级,司局级之类的,决定你的薪酬待遇,但没有具体职务。一种叫职官,也叫职事官,就是有具体职务,比如知县、知府等。还有一种叫勋官,有些类似于散官,但勋位往往需要通过军功获得,不论出身。比如评书戏剧里的薛仁贵,本来是个小兵,跟随太宗征高句丽,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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